一、征集目的
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年文旅”)是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江集團”)全資子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注冊成立,注冊資本1億元。主要負責湘江集團旗下湘江歡樂城、梅溪湖國際文化藝術中心、五星級朗豪酒店、四星級洲際假日酒店、城市島、節慶島、水上清風等文旅項目的整合、管理、運營工作,業務范圍涵蓋文化旅游產業投資、建設與運營、文化投資管理等多個領域。
梅溪湖文化藝術中心小劇場配套商業空間一二層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本項目總招商面積為2510.9平方米,其中一層建筑面積約719.1平方米(局部挑高16米),二層建筑面積約1791.8平方米(局部層高8米)(具體面積最終以工程實測面積為準);空間布局較為靈活立體,便于不同的業態進行針對性的設計和布局。本次招募的合作商應按征集人要求引入高端餐飲、藝術空間、品牌展示、教育培訓、生活美學、文化創意、文化演出等符合梅溪湖國際文化藝術中心整體調性的商業業態。現公開征集合作商,誠邀有意向的合作單位參與洽談。
二、招商要求
1、業態:本項目業態定位于高端餐飲、藝術空間、品牌展示、教育培訓、生活美學、文化創意等,經營業態須符合梅溪湖國際文化藝術中心整體調性。
2、租金:本項目招租按照整體打包的原則,參照本項目2020年的物業評估報告和集團公司2020年第17次總經辦會議精神,一樓租金暫定不低于111.24元/平方米/月,二樓租金暫定不低于55.62元/平方米/月,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3%。租賃合同書具體執行的招商單價以最新的有效期內的物業評估報告為準。
3、項目交付條件:租賃物業及其他租賃物按照現狀交付。
4、租賃期限:不低于5年,最終租賃期限以市級國資監管機構意見為準。
5、禁止經營違反中央、省、市規定的會所和只對少人開放的場所,為規范物業運營管理,招商人有權對物業進行不定期檢查。
6、合作商引進的客商必須承諾與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書。
7、為確保本項目調性,對于本項目的業態布局、設計方案、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報招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
三、合作模式
1、合作期限:一年,合作期限內,合作商負責本項目的招商及宣傳推廣,引進客商并協助征集人完成招商簽約。
2、招商流程:須按照代理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現場勘察提前報備—來訪陪同登記”流程完成招商,乙方推介的客商按照《湘江集團租賃管理辦法》或《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屬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取得本項目的租賃權的,視為推薦成功。
3、招商服務費:征集人按代理合同協議中約定的招商服務取費標準向合作商支付費用。
四、征集程序
1、應征企業在 2021年 月 日前提交相關資質證明文件電子掃描件詳見“五、應征人需提交的相關資料”。
2、收到應征人初步資料后十工作日內,通知符合條件的應征人參與合作洽談。
五、應征人要求及需提交的相關資料
1、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應征人意向函》(見附件1);
2、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應征企業信息登記表》(見附件2);
3、本次招募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自主經營,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內。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根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講話精神和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企業復工復產有關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本項目在疫性期間及恢復生產期間不要求供應商提供繳納稅收和社保等證明材料。)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說明:1、上述資料需裝訂成冊,復印件需加蓋應征人單位公章。
2、應征企業應將上述材料的掃描件在 2021 年5月1日 17:00前通過電子郵箱,以“應征梅溪湖小劇院一二層項目招商代理合作商”為郵件主題,發送至規定郵箱:wenj215@163.com。
六、聯系方式
【征集人】
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金茂南塔湘江集團大廈2803室
【聯系人】
聯系人:溫俊
聯系電話:15052285522
【電子郵箱】wenj215@163.com
七、其他
此合作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對本次征集活動相關事項擁有最終解釋和決定的權利。
封面格式
應征文件
采購項目名稱:梅溪湖文化藝術中心小劇場配套商業空間一
二層項目招商代理合作商征集
征 集 人: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應征人名稱: (公章)
日 期: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附件1:
應征人意向函
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根據貴單位發布的有關梅溪湖文化藝術中心小劇場配套商業空間一二層項目招商代理合作商的征集公告,本應征人即(請刪除本段斜體文字后填寫應征個人或企業名稱)有意向并愿意參加本次的征集活動,并承諾遵守本次征集活動的程序和規則。
本應征人將嚴格按照《征集公告》的規定,特向貴單位承諾如下:
一、除非經過貴單位明確書面許可,本應征人不會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任何形式對參加本次征集活動進行任何宣傳,或者明示、暗示本應征人與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存在任何關聯。
二、本應征人同意并確認,除非經過貴單位明確書面許可,本應征人保證不泄露洽談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本應征人將對因參加本次征集活動接觸到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無論該等信息以何種形式表現,也無論本應征人以何種方式取得,但通過合法公開途徑獲取的信息除外。
四、本應征人同意并確認,貴單位因本次征集活動向本應征人提供任何資料,并不代表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對該等資料相關權利的轉讓。
因本應征人違反上述承諾給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造成的任何損失,本應征人愿意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一切往來信函請寄/傳至: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地址: 郵編:
單位(公章)/個人(簽名):
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應征企業信息登記表
企業基本信息 | ||||
企業名稱 |
| |||
企業性質 |
| 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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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
| 總資產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 |
公司總部(集團/公司)所在地 | 省 市 | |||
公司實際辦公所在地 | 省 市 | |||
聯系人基本信息 | ||||
姓 名 |
| 性 別 |
| |
移動電話 |
|
| ||
主營業務或主要產品:(根據營業執照填寫與應征類別相關內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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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征人填寫以往負責招商的項目情況。(簡要概述,具體內容可以附件形式提供) | ||||
管理團隊簡介: | ||||
備注: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應征人名稱:
注冊號:
注冊地址:
成立時間:年月日
經營期限:
經營范圍:主營:;兼營:
姓名:性別:年齡:系(供應商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應征人名稱(蓋單位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本人(姓名、職務)系 (應征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 (姓名、職務)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1)簽署、澄清、補正、修改、撤回、提交 (項目名稱)應征文件; (2)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3)詢問、質疑、投訴等相關事項,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或蓋章生效,特此聲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4
資格條件證明資料
1、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4)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根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講話精神和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企業復工復產有關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本項目在疫性期間及恢復生產期間不要求供應商提供繳納稅收和社保等證明材料。)
3、應征以往合作項目類業績,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附件5
應征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責編:
0731-81869999